作者:王晖 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14 12:46 点击率:2494
陈某今年57岁,是一名无偿献血者。2012年,陈某不幸查出罹患食道癌,经反复放疗后已花费40余万元,家里经济困难。得知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出台后,陈某主动联系上溧水区红十字会申请救助。经区红十字会和镇政府仔细审核其资料,符合救助条件后,上报市红十字会审定后给予救助。
据了解,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由市红十字会和市血液中心联合制定,主要用于救助曾经在南京地区参加无偿献血(包括省、市及南京军区血液中心献血),患大病(一类疾及二类疾病)并有特殊困难的求助者。凡符合救助金适用范围的求助者,必须填写申请表,到所在区红十字会递交申请,并提供求助申请表、南京地区无偿献血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复印件。区红十字会完成对求助人家庭情况的审核,符合事实的,报南京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经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给予救助。据悉,该救助为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为5000元。对于与求助者无利害关系的爱心机构和爱心人士的指定捐赠不受额度限制,全部用于该求助人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