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发布时间:2011-11-15 13:52 点击率:18666
1.凡经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按无偿血体检标准体检征询合格,并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进行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200毫升及以上和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1的被保险人。
2.凡经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按无偿献血体检标准体检征询合格,并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进行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400毫升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2的被保险人。
3.理赔手续
保险 项目 |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发生) |
保险额度 (元) |
起保日期 |
保险 期限 |
赔付比例、免赔额及观察期 |
1 |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
35000 |
献血完 成后即 时生效 |
6个月 |
|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费用补偿 |
3500 |
6个月 |
免赔额5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100%,疾病住院30天观察期 | ||
疾病死亡补偿 |
18000 |
6个月 |
| ||
2 |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
1600 |
献血完 成后即 时生效 |
6个月 |
赔付比例82% |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费用补偿 |
1000 |
6个月 |
赔付比例100% | ||
因烧伤烫伤导致的医疗费用补偿 |
800 |
6个月 |
免赔额5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100% |
最终解释权为中国人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