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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的公告
 

作者: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17 11:07   点击率: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委托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将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单位信息进行收集、申报,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统计年度

  2022-2023年度。

  二、表彰奖项及条件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

  1.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2)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3)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4)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及以上者。

  2.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此前的终身荣誉奖获得者,不再参与终身荣誉奖评定,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和其他奖项评定。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此前的银奖或铜奖获得者,应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3.献血次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此奖项申报原则上由统计年度内(2022-2023年)最后一次献血所在的采供血机构负责,不需要本人主动申报和提交材料。但请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献血记录是否与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见下图)上的记录一致。如有误差,请及时与采供血机构核实,以防影响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

  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基本标准为:

  1.单位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200人次以上,且该累计献血人次数不小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50%的单位;或者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单位。

  2.个人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长年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在组织自愿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3.特别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长年为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无偿献血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表彰年度内在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捐赠人民币、采供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

  请符合上述各奖项基本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申报奖项填写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申报表。(见附件)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一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

  2.“二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小时的志愿者;

  3.“三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4.“四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0小时的志愿者;

  5.“五星级",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500小时的志愿者;

  6.“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参加志愿服务的获奖信息由中心负责统计,不需要本人主动申报和提交材料。

  三、其他事项

  请需要补录、修改无偿献血信息的献血者及申报无偿献血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于4月22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电子邮箱:njxxfw2017@sina.com

  联系电话: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025-83477751。

  附件:1.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申报表

       2.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申报表

      3.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申报表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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