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晖 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1 16:23 点击率:7343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中包括:
(1)金奖(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
(2)银奖(无偿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注意: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2、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2个治疗量按2次计算;
3、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
4、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如何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如果您在江苏省内献血20次及以上的,请先拨打咨询热线:025—83477751(周一至周五8:30—16:30)进行核查(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省内加省外献血量达20次及以上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省外献血证原件到省内献血常住地进行申报,也可将本人身份证、省外献血证的首页、献血记录页以及发证机关页,包括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拍照发至电子信箱njxxfw2017@sina.com。
曾经在六合红十字血站、高淳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溧水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参与无偿献血者,且省内加省外献血量达20次及以上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前往下列地点申报:
六合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导医台用血报销处,咨询电话:18951768058
溧水区永阳镇通济街步行广场献血屋(9:00—16:00),咨询热线: 18951768061
高淳区富克斯广场献血点(9:00—16:00),咨询热线:18951768061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登记地点及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先申请奉献奖,后办理“荣誉证”
近日,有不少献血者电话咨询有关于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以及“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申领问题,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版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才有资格办理“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2016-2017年“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申报,从全国各地血站审核、上报到国家审批、发布,再落实到各个省市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只要大家经常关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官方微信,你们会在第一时间知晓关于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申报情况。
关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官方微信,可查询“荣誉证”的领取方式以及使用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