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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和修订《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科教管理制度(暂行)》(宁血政字(2011)第 42 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发布时间:2014-01-22 12:49   点击率:5733

各科室: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科教管理制度(暂行)》(宁血政字(2011)第 42 号文件)是中心关于科教管理的重要的规范与制度。自 2011 年 12 月 21 日正式执行以来,对中心科教工作的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为适应发展需求,进一步推进中心科教发展,落实中心“科教兴站”的发展战略,经2014年1月21日中心领导办公会审议批准,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科教管理制度(暂行)》中附件4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科教奖励实施办法”作如下修订。

    1、取消“4.2、项目完成奖励”。

    2、 修订“5、科研成果奖”。

    5.1  我中心在职在岗员工以我中心为第一完成单位从外部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新技术引进奖者,中心再给予等额奖励。同一成果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金计算。对获得以下重大成果者,中心另行重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

50万

40万

30万

省部级

30万

20万

10万

市厅级

20万

10万

5万

    5.2  我中心在职在岗员工,经单位同意,以合作方式参与非我中心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研究项目,从外部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新技术引进奖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1)对以合作方式参与非我中心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研究项目从外部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新技术引进奖者,中心不予配比等额奖励。2)按照其对应我中心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另行重奖的奖励标准×排名系数;排名系数为排名第2为0.2,排名第3为0.15,其它排名为0.1; 3)新技术引进奖为省级(不计排名,一等奖0.2万、二等奖0.12万、三等奖0.08万),市级(不计排名,特等奖0.15万、一等奖0.1万、三等奖0.06万).4)同一项目本中心多人次获得奖励的,按照最前排名计算奖励金额,本中心该项目所有获奖人共享。

    3、 修改“10.2条款:中文论文奖 400元/其他论文。”为不在中心推荐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期刊目录》范围内的杂志,其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

    4、补充“10.2条款:中文论文奖”:国内发行的非SCI收录英文版杂志论文同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奖励标准。

    上述规定自2014年1月22日起正式执行,相关解释权归科教办公室。